安徽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鸿科年产24GW高端晶硅光伏电池及3GW电池组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栏目: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6 09:20:15

安徽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青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鸿科年产24GW高端晶硅光伏电池及3GW电池组件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鸿科年产24GW高端晶硅光伏电池及3GW电池组件项目
建设地点:淮北高新区新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拟建设TOPcon电池及组件生产线,项目分四期建设,其中一、二期占地约420亩。一期建设年产6GWTOPcon电池生产线,总投资 26.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5亿元;二期建设年产6GWTOPcon电池及3GW电池组件生产线总投资 25.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三、四期待一、二期达产后视情况实施,分别建设年产6GWTOPcon电池生产线。本次评价为项目一期建设内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对策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本项目施工期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废水可达标排放、固废可无害化处置、大气污染程度较小、施工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将得到有效控制,上述污染基本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

本项目酸雾废气(HF、HCl、Cl2)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处理达标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激光SE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捕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LPPOLY沉积废气颗粒物硅烷燃烧筒+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25 米排气筒排放ALD尾气PECVD尾气(氨气、硅烷、颗粒物、氮氧化物等)采用“燃烧筒+袋式除尘器+燃烧塔+喷淋”方式进行处理,达标尾气经25m排气筒排放;丝网印刷+烧结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采用“在线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达标尾气经2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处理达标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采用管道输料、加强罐区管理、加强车间通风和操作管理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②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酸性废气洗涤塔装置废水、高氨废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站浓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站设置一套两级除氟系统,主要处理工艺废水酸性废气洗涤塔装置废水和初期雨水,工艺主要为:收集调节+一级除氟反应沉淀+二级除氟反应沉淀;废水站另设置一套“厌氧氨氧化+A/O 生化工艺”,主要处理高氨废水工艺主要为:收集调节+厌氧氨氧化反应池+缺氧好氧池+二沉池”;生活污水由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蒸汽冷凝水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的出水汇同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站浓水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接管至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③噪声

项目针对噪声源的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生产车间设备采用隔声吸声材料、风机类采用减振垫等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产产生的废酸碱滤芯、废活性炭纤维、废矿物油、废银包装桶、废电池片、Si粉尘、含氟污泥、生活垃圾等。废酸碱滤芯、废活性炭纤维、废矿物油等为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电池片、Si粉尘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对含氟污泥进行危废鉴别,鉴别结果明确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及贮运,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按一般固废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鸿科年产24GW高端晶硅光伏电池及3GW电池组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位于淮北高新区新区,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01月01日起实施)可知,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项目已取得淮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301-340661-04-01-194223)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项目运营期节水、降耗,降低噪声、减排空气及水污染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实施后,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废气、废水、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https://kdocs.cn/l/ceWjpEwGVP6F公示时间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建设单位:安徽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北市高新区澥河路19号
联系人:郭金
联系电话:15351637333
环评单位:安徽中青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三堤口街道源创客3栋A10
联系人:雷东
联系方式:18156136513
电子邮箱:512792560@qq.com